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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家庄沈阳等地汽车发动机冷却液质量合格率仅为5%

  新华社北京2月10日电(记者孙玉波)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委托交通部汽车运输行业能源利用监测中心,对石家庄建北汽车配件商城和沈阳汽车配件中心市场的13家经销单位销售的汽车发动机冷却液质量进行了抽样监测。共抽取样品20组,经检测,合格率仅为5%。

  汽车发动机冷却液(简称“冷却液”)是发动机冷却系统中的传热介质,主要用于汽车发动机的冷却、防腐、防垢及防冻等。

  本次监测中发现,冷却液质量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,一是冷却液对金属腐蚀严重。20组样品中有18组腐蚀试验未达标,有的甚至超出标准值几十倍,严重影响了发动机冷却系统的使用寿命。

  二是沸点不达标。冷却液沸点不达标,易造成“开锅”现象,影响散热效果,甚至导致发动机无法正常工作,监测中发现12组样品沸点未达标,最低的仅为85.9℃。

  三是冰点过高。本次监测发现11组样品冰点未达标,最低的仅为-9.9℃。冷却液冰点过高,在低温下使用易产生结冰、凝固、体积膨胀等现象,导致水箱及冷却系统管路胀裂。

  四是有异味。本次监测发现9组样品带有刺激性气味。这些有异味的冷却液大多用甲醇或工业下脚料等杂醇加工而成,挥发性大,沸点低,挥发出的蒸汽还易引起火灾,对机械部件的腐蚀性也很强,严重威胁车辆的使用寿命和消费者的人身安全。